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券公司经纪人合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深圳、广州)地区(试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 年 9 月 1 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名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 证券营业部地 址:负 责 人: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调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 本合同的工作性质为非全日制
合同期限自_##_年 9 月_ 1 _日起至_2024_年__05 月__3_1 日止
第二条 甲方聘任乙方根据相关制度开展营销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所在地监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体岗位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规章,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作
二、工作时间第三条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时标准,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 小时
三、劳动酬劳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条 乙方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双方约定其他事项”中第二十七条约定执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 甲方每次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酬劳,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劳动酬劳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 15 天
第七条 乙方应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法律法规对非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新的强制性规定的,按新规定办理
第八条 根据国家及当地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相关法规,甲方所给予的酬劳中已经包含乙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乙方应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