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提纲按照《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的通知》(阿人常发[2011]4号)要求,现将我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等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现状等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落实情况(一)开展法律宣传,积极组织培训。旗政府确定供销联社、广电局、司法局、党校、工商局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培训、贯彻落实的责任单位。在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过程中,坚持全民参与、舆论先行的方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巡回到各乡镇的村组办班宣讲,在阿荣旗电视台开办专栏播放,在《阿荣通讯》连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党校开办的各类涉农培训班上进行专题授课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2007年以来,共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文本1万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单3万份,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讲座15期,培训社员2030人次,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2期、培训理事长183人,极大地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普及率。2011年,计划再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农民经纪人培训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进行一次全覆盖培训。目1中共阿荣旗委员会阿荣旗人民政府(2011年3月11日)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村“两委”班子中的普及率达100%,在村民中的普及率达82%以上。(二)切实提高认识,出台有力措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迈入了健康顺畅的发展阶段。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开展得扎实有效。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建设,2004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阿党发[2004]35号),明确了供销联社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管部门。2005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呼党发[2005]5号),进一步明确了旗级联社的主管地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有一个规范、良好的开端。旗委、政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到对乡镇考核的指标体系,并明确供销联社和农牧局为考核的监控部门。2006年、2008年全市专业合作社现场会两次在阿荣旗召开,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一是有些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农民要求组建同一专业合作社,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办理。二是一些同行业专业合作社有意愿组建联合的专业合作社也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办理。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现状近年来,阿荣旗不断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围绕十大富民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组建农民2专业合作社,全旗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迈入了规范化发展的新轨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2010年,全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10家,入社成员9184人,带动农户49528户,成员出资额达4.04亿元,助农增收449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了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加工业、农业服务业五大行业,基本囊括了当前农村经济的各个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2008年底,我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6家,2009年底,发展到174家,2010年,达到410家。其中,六合镇东山屯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家专业合作社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覆盖产业广。全旗4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类90家,养殖业类174家,农机服务类78家,流通类63家,其它5家,基本覆盖全旗农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各个领域。三是主体多元化。我旗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积极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全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多种发展类型。如能人带动型、村“两委”领办型、产加销结合型、龙头牵动型等。(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一是推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加快了全旗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步伐,使专业合作社成为带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