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货 运 代 理 协 议 书 编号:甲方: 乙方:上海逸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上海市海伦路 75 号 302电话: 电话:021-6537655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海运出口货运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适用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货运代理,负责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订舱配载、报关、拖车、装箱等与货运相关的业务。二、单证交接及报关方式1、甲方在托运允许时间内以委托书方式向乙方托运,委托书详载托运方必要资料及具体要求,内容正确完整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作为乙方操作依据。如出运业务有特别要求,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在订定舱位后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托运单内容要求接受甲方的订舱配栽,若甲方实际出运货物与托单实际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2、甲方如需对委托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而产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如在正常合理的条件下未及时实行措施而产生的费用,则由乙方承担。3、甲方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连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外汇核销单以及必要的出口许可证、商检证、登记手册等须在委托时或在舱位订定后及时交付乙方,以上单据须符合海关要求。货物先进港后应立即将装箱单传送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报关,否则,因此造成的通关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收到箱单则视为甲方箱子已经进港,假如由于没有进港造成的损失或者其它问题,均由甲方承担或者赔偿乙方。如货物由甲方自拉自送自报关,甲方在开船前一天也应将装箱单传送乙方。4、甲方应将提单确认件最迟必须在开航的前一个工作日交于乙方,乙方于货物装船签发提单后及时向甲方提供正本提单,完成甲方之货运委托。乙方不承担货物在船公司保管和交付过程中的责任。三、货物交接方式(请在下列项目中划“√”) □ 乙方派车,乙方报关 □ 甲方派车,乙方报关 □ 甲方自拉自送自报关 □ 乙方派车,甲方报关1、装箱单是出口通关和船公司制作舱单的重要证据,上述由甲方提供的装箱单,要求每联字迹清楚,各项数据与报关单中所载保持一致。如有差误或模糊不清、或由于更改数据而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通关困难、退税核销等单据被海关阻留等后果并产生费用,其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负。2、凡甲方自行拼箱并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甲方应在装箱完毕后立即将货物装载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