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买卖合同售车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一辆 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一辆(车牌号为:蒙 )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将 车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四条 乙方在购车时应仔细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仔细检查、确认
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六条 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