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本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各网点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指南》,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是指对辖内网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开展的检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活动
第三条总行应对辖内网点建立并保持系统化、文件化的网点内控与风险管理评定体系,定期、不定期的对网点进行内控与风险评定检查
第四条总行成立网点内控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监事长担任,机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评定工作办公室,审计合规部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定目标和原则第五条本行网点评定的目标主要包括:1附件:(一)促进网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本行审慎经营原则
(二)促进网点提高风险意识和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促进网点负责人和员工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网点安全运行
第六条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控和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应遵循的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评定范围应涵盖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及所有岗位
(二)统一性原则
评定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从而确保全县网点评定过程的准确及评定结果的客观和可比
(三)公正性原则
评定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制度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重要性原则
评定应依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重点,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
第三章评定的程序和方法第七条本行网点内控和风险评定程序包括评定准备、评定实施、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