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主要条款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将所开发的重庆市区域性国家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服务配套区“招商·科苑”商品房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1、策划代理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2、策划代理期限及任务策划代理期限从 2024 年 9 月 日至 2024 年 8 月 日止(共 12 个月)
其中销售代理期限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至合同期满日,任务为完成可销售房屋套数的 95%
3、策划代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策划销售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住宅部分,其销售面积约为 46512
75 平方米
以房屋测绘的可售面积为准
4、甲方的责任与权利4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2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销售合同文本、广告计划及各阶段销售人员配置进行审定,广告单位的选择及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确定
3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甲方对于乙方工作与工作提纲不相符合的,有权提出修正性意见并要求乙方予以执行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时间、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完成双方认可的工作要求和计划,除非甲方同意或该服务团队成员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得更换服务团队成员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方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6 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任务完成本项目的策划及代理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不支付其任何费用
7 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派出专人配合销售、收取定金和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办理产权和广告委托合同的签订和广告费的支付
8 甲方提供销售电话座机、网络接口、销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