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的调研报告 警惕乡镇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行为 ——XX市狮子乡“贿选乡官”带来的思考 中共XX市委组织部 选举工作是乡镇换届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决定整个换届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为确保今年即将开展的乡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有必要对乡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的行为进行深刻分析
XX市原狮子乡 2003 年 7 月在乡人代会选举中,组织推荐提名的候选人双双落选,两名非提名候选人采取贿赂收买和串通拉拢等手段最终高票当选,这种行为为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敲响了警钟
一、狮子乡“贿选乡官”的基本情况 2003 年 7 月 9 日,XX市原狮子乡人代会选举中,43 名人大代表投票选举,不是候选人的该乡财政所出纳滕德志、广播站站长李平分别以 29 票、35 票当选狮子乡副乡长
而组织提名的两名候选人分别仅得 8 票、12 票
事后一些知情人分别向XX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举报了狮子乡选举工作的贿选问题,XX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庚及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事实真相大白:滕德志、李平为了达到当选的目的,二人不惜重金,采取请吃、请喝、送钱等方式进行感情投资
从 2003 年 4 月至 7 月,滕德志先后向 18 名乡人大代表累计行贿人民币 10100 元;李平先后向 21 名乡人大代表累计行贿人民币 8300 元
2003 年 8 月 13 日,XX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宣布原狮子乡选举副乡长的结果无效
10 月 20 日,滕德志、李平涉嫌破坏选举罪被依法逮捕
此后滕德志、李平分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对涉及该案的 9 名党员干部均予以立案调查,其中 4 名触犯刑律的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贿选乡官”的原因分析 (一)有限的领导职位与少数人的需求愿望相矛盾为“贿选”提供了存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