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标准(暂行) 桂教职成〔2 0 0 9 〕5 1 号 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确保学生培养质量,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一、实训基地办学方向 (一)实训基地必须面向在校相关专业学生开展实训教学;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和各类社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二)实训基地要根据社会需要不断开发新培训项目,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培训课程与内容应与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相结合,提高培训实效性。 二、实训场地与规模 (一)实训场地。 1 .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要满足专业实训需要:工科类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 1 0 0 0 —1 2 0 0 平方米;财经与现代服务类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 6 0 0 —8 0 0 平方米(农村学校取下限、城市学校取上限);农类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 1 0 0 0 平方米,农地面积 3 0 亩。 2 .凡受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均要在实训基地或实训室入口醒目处悬挂“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或“自治区职教攻坚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标记,每台大型固定设备也要嵌、贴相应的标记。 3 .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布局合理规范,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实训室通道必须畅通无阻,工作环境保持清洁,设备摆放整齐,设备处于整洁、完好的状态;各实训室醒目处应张贴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和警示标志。 (二)实训基地办学规模。 1 .实训基地核心专业年招生规模:城市学校 2 0 0 人以上,农村学校 1 5 0 人以上。 2 .实训基地专业在校生:城市学校 1 0 0 0 人以上,农村学校 6 0 0 人以上,并以核心专业为基础,扩大实训基地涵盖的专业群,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3 .开展针对各类社会人员的培训(企业员工、下岗员工、待业人员、农民工等):年培训 5 0 0 人次以上。 4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城市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 5 0 0 人次以上;农村学校设立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 3 0 0 人次以上。 三、实训设备配置 (一)实训基地专业设备总值:工科类专业实训基地设备总值 5 0 0 —7 0 0 万元以上;电子信息类专业实训基地设备总值 4 0 0 —5 0 0 万元以上;财经、现代服务类实训基地设备总值3 0 0 —4 0 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