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配备标准 (试行) 第一条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基本配备车辆,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基本配备车辆 车种 数量(辆)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2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选配 辆 云梯消防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1 第二条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主要救援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主要救援车辆的技术性能 发动机比功率(kW/t) ≥8 水罐消防车出水性能 出口压力(MPa) 1 1
8 流量(L/s) 40 20 消防车出泡沫性能(类) A、B 举高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m) ≥20 抢险救援消防车 起吊质量(kg) ≥3000 牵引质量(kg) ≥5000 第三条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防护装备配备,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表3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防护装备配备要求 类别 序号 装备名称 主要用途或技术性能 配备数量 备份数量 备注 基 本 防 护 类 1 头盔 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4的要求
1顶/人 2顶/班 2 灭火防护服 灭火救援作业时的身体防护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10的要求
1套/人 2套/班 3 防护手套 手部及腕部防护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7的要求
2副/人 2副/班 4 安全腰带 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1根/人 2根/班 5 灭火防护靴 小腿部和足部防护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6的要求
1双/人 2双/班 6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缺氧或有毒现场作业时的呼吸防护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124的要求
1具/人 2具/班 备用气瓶按照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总量1:1备份
7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队员单人作业照明
1具/人 2具/班 8 队员呼救器 队员呼救报警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01要求
1个/人 2个/班 优先配备具有方位灯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