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总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效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减少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和劳务人员
第二章 培训教育对象及时间要求 第四条 具体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一、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 30 学时; 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 40 学时; 三、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 20 学时; 四、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培训,不少于 20 学时; 五、 其他人员(员工、季节工、农民工)每年不少于 15 学时; 六、 待岗、转岗员工,在 重 新 上岗前 ,必 须接受一次 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 七 、 新 员工,单位、(事业部)项目管理部、项目三级 培训教育时间分 别 不少于 15 学时、15 学时、20 学时
- 2 -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第五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教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信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本企业颁发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四、本企业汇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五、案例分析 第六条、凡新入公司员工必须经公司、事业部、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一、 公司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教育内容; 1、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2、 本企业的工作性质,施工生产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