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面 积 计 算 规 则 一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 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 同一 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 2.2 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 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 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 承 重 书 架 层 或 货 架 层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 9.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舞 台 灯 光 控 制 室 , 按 其 围 护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乘 以 层 数 计算 建 筑 面 积 。 10. 建 筑 物 内 设 备 管 道 层 、贮藏室 其 层 高超过 2.2 米时, 应计 算 建 筑 面积 。 11. 有 柱的 雨蓬、车棚、货 棚、站台 等, 按 柱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建 筑 面积 ;独立柱的 雨篷、单排柱的 车棚、货 棚、站台 等, 按 其 顶盖水 平 投影面 积 的 一半计 算 建 筑 面 积 。 12. 屋面 上部有 围 护 结 构 的 楼梯间、水 箱间、电梯机房等, 按 围 护 结 构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 13. 建 筑 物 外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 、橱窗、挑廊、走廊等, 按 其 围 护 结 构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