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及风险防范 一、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概念、特征 (一)建设工程专业分包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工程以后,根据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在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将专业工程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行为。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工程以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在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将部分专业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2)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和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分包的部分工程不得涉及主体工程;(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行为。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工程本身;(2)劳务分包合同是存在着工程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派生出来的从合同;(3)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不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三)建设工程转包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以赢利为目的,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手给其他单位承包,不对工程承担任何技术、质量、法律责任的行为。工程转包的形式通常包三种情形: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还有一种是挂靠行为,所谓挂靠,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出借资质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管理费”的行为。 建设工程转包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转包人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在转承包人和原发包人之间形成新的事实合同关系;(2)转包人与分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所有的转包合同均违法。 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 (一)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第一,分承包人承包的的内容不同。在工程专业分包中,工程分承包人取得的是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进行作业;在工程劳务分包中,劳务分承包人取得的是工程的劳务作业,非工程本身。 第二,是否需经发包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