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工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试行)范围本指南规定了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原则、核算边界、碳排放源、活动水平数据、核算方法、不确定性分析、数据质量管理和报告内容等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和报告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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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工业企业依法成立的,从事工业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温室气体大气体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
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附件所规定的六种主要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
二氧化碳当量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全球变暖潜势全球变暖潜势是指某一给定物质在一定时间积分范围内与二氧化碳相比而得到的相对辐射影响值,用于评价各种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相对能力
注: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参见附录
碳排放企业在特定时段内直接或间接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行为
碳排放量 carbonemissionamount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碳排放数量,计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碳排放源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的物理单元和过程
直接排放企业持有或控制的碳排放源直接产生的碳排放
间接排放企业活动导致的,但出现在其他企业持有或控制的碳排放源产生的碳排放
2碳排放核算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计算方法对碳排放进行量化的活动,简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