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教育局(通知)兴教通[2007]30号兴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兴隆县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各初中:现将《兴隆县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兴隆县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兴隆县教育局办公室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印(共印11份)附件:兴隆县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承德市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1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兴隆县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
改革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通过改革,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既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有效地为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体系
(二)改革遵循的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终生发展、持续发展和特长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原则
以现行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为基础,力求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坚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以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稳妥地操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确保平稳过渡
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要切实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