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2006年修订)1、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文科专业不得少于8 千字,其他专业不得少于6千字,外语类专业不得少于3000 字;2、学生在答辩前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表格交指导教师审核评分;3、学生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一份(校级优秀论文二份)交学部保存;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可申请随下一年级同专业重做,重做申请需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低于70 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5、评阅与答辩(1)组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院(系)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
答辩委员会由院(系)领导及专家5~7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一人,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院长担任
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在学生答辩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对以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成立统一的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①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②初次答辩后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③学生或教师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④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
6、答辩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方能参加答辩
每位学生必须经过答辩环节才可取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可由各学院视学科性质确定
一般为30 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超过15 分钟,答辩教师提问 15 分钟左右)
教师提问应围绕该课题的研究内容质询关键性问题
如遇争议性的学术问题,提交答辩委员会协商解决
7、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
记分采用百分记分制,即 90-100 分(优秀)、 80-89 分(良好)、 70-79 分(中等)、 60-69 分(及格)、 6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