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2006年修订)1、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文科专业不得少于8 千字,其他专业不得少于6千字,外语类专业不得少于3000 字;2、学生在答辩前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表格交指导教师审核评分;3、学生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一份(校级优秀论文二份)交学部保存;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可申请随下一年级同专业重做,重做申请需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低于70 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5、评阅与答辩(1)组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院(系)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院(系)领导及专家5~7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一人,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在学生答辩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2)对以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成立统一的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①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②初次答辩后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③学生或教师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④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6、答辩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方能参加答辩。每位学生必须经过答辩环节才可取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可由各学院视学科性质确定。一般为30 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超过15 分钟,答辩教师提问 15 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应围绕该课题的研究内容质询关键性问题。如遇争议性的学术问题,提交答辩委员会协商解决。7、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记分采用百分记分制,即 90-100 分(优秀)、 80-89 分(良好)、 70-79 分(中等)、 60-69 分(及格)、 60分以下(不及格); 获得学位必须 70 分以上。总成绩应由 指导教师(占20%)、评阅教师(占30%)和答辩小组(占50%)三部分组成;各专业评定为“ 优秀 ”分数的学生比例为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5%-35%,各专业评定为 “优秀、良好 ”分数的学生比例为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35%-75%。审定成绩如有向上突破,则学院必须对获评优秀或良好的有关学生组织二次答辩,直至满足上述比例。各学院对不满足上述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上报。8、评优奖励校级优秀毕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