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中山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 遗体接送 1、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执行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6〕661 号)规定标准。 2、按本市殡葬惠民政策规定免收。 1 城区内 具 18 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火炬区。 2 农村、跨市(县) (1) 一类镇区 具 18 包括南朗、板芙、横栏、沙溪、大涌、港口。 (2) 二类镇区 具 23 包括三乡、古镇、小榄、东升、阜沙、民众。 (3) 三类镇区 具 3 包括坦洲、东凤、南头、黄圃、三角、神湾。 二 遗体火化费 具 2 三 骨灰寄存 格位·年 7 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内的骨灰楼(堂)。 四 遗体消毒 具 5 按本市殡葬惠民政策规定免收。 五 遗体存放 具·天 8 冷藏防腐。 六 遗体告辞厅租用 间·小时(或次) 1 小型告辞厅。 七 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个 15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八 遗骨火化 副 8 普通炉火化,含骨灰清理,不含接运。 政策性迁坟凭市殡葬管理部门或镇(区)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局证明免收。 注群众提出上述服务项目以外的特别服务需求,由双方协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