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蜜饯产品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申证单元为 1 个,即蜜饯。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蜜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701。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生产企业:原料处理→糖( 盐) 制→干燥→修整→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原料处理 ; 食品添加剂使用 ; 糖( 盐) 制; 包装。(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返砂或流汤(糖) ; 微生物超标。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1.蜜饯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验收场、原辅材料仓库、原料处理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2.蜜饯分装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原料处理设备; 2.糖(盐)制设备;3.干燥设备(晒场或干燥房);4.包装设备。分装企业仅需具备包装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GB 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GB 14891.3-1997 《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 ; SB/T 10050-1992《糖莲子》 ; SB/T 10051-1992 《丁香榄》 ;SB/T 10052-1992《雪花应子》;SB/T 10053-1992《桃脯》;SB/T 10054-1992《梨脯》 ; SB/T 10055-1992《海棠脯》 ; SB/T 10056-1992 《糖桔饼》 ;SB/T 10057-1992 《 山 楂 糕 、 条 、 片 》; SB/T 10085-1992 《 苹 果 脯 》;SB/T 10086-1992《杏脯》; SB/T 10195-1993《冬瓜条》 ;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蜜饯产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天平( 0.1g );(二)分析天平( 0.1mg);(三)干燥箱;(四)电炉;(五)灭菌锅;(六)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七)微生物培养箱; (八)生物显微镜。七、检验项目蜜饯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 次。2 蜜饯产品质量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1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