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方案 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XX 府厅发〔2024〕X 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进展。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关于 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X 府字〔2024〕X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财政扶持”的基本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鼓舞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工艺先进、处理彻底、网络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在全县范围内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病死畜禽实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依托 XX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 XX 镇 XX 村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考虑到我县养殖规模,临时不建乡镇收集暂存点,鼓舞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自建暂存点(冷冻库),大型规模养猪场(年出栏规模≥2024头)必须自建暂存点(冷冻库),利用 1 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县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立健全配套的收集、运行、处理、监管及财政奖补等长效机制。确保我县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畜禽产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进展安全。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一)高标准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XX 环保有限公司要采纳高效、环保、低耗能、高附加值的新型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切实满足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的要求,要负责收集处理全县的病死畜禽、县定点屠宰场病死猪和摘除的“三腺”。运行后,原各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病死畜禽化尸窖和深埋点待处理中心禁止使用。 (二)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管理 1.建立病死畜禽报告制度。处理中心要印制服务卡发至畜禽养殖场(户),同时落实专人值守,要明确养殖场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行政村、县定点屠宰场、乡镇官方兽医病死畜禽报告责任,发现病死畜禽各责任主体要在第一时间向处理中心报告。 2.建立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制度。处理中心收集员接到病死畜禽报告后,原则上要在 4 小时内到现场,待官方兽医了解死亡原因后,填写收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