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方案 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XX 府厅发〔2024〕X 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进展
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关于 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X 府字〔2024〕X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财政扶持”的基本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鼓舞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工艺先进、处理彻底、网络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
在全县范围内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病死畜禽实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依托 XX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 XX 镇 XX 村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考虑到我县养殖规模,临时不建乡镇收集暂存点,鼓舞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自建暂存点(冷冻库),大型规模养猪场(年出栏规模≥2024头)必须自建暂存点(冷冻库),利用 1 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县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立健全配套的收集、运行、处理、监管及财政奖补等长效机制
确保我县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畜禽产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进展安全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一)高标准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XX 环保有限公司要采纳高效、环保、低耗能、高附加值的新型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切实满足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的要求,要负责收集处理全县的病死畜禽、县定点屠宰场病死猪和摘除的“三腺”
运行后,原各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病死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