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实施方案 “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委提出的“清积案、消重案、防新案”要求,经区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从今年 2 月 1 日至 7 月底,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1、目标任务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通过科级干部包案等措施,解决信访积案“存量”,防止信访积案“增量”。 二、方法步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这次“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排查阶段(共 30 天,2 月 1 日——28 日)。将2 月份定为信访积案排查月,在全局范围内深化开展一次信访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积案排查活动,责任主体是各科室,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仔细填写排查台帐,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二)汇总交办阶段(共 30 天,3 月 1 日——3 月 31 日)。办公室汇总后,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做到“五个一”,逐一由科级干部分包,责任到人,限定解决时限。包案领导要亲自落实“六包”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三)集中化解阶段(4 月 1 日——6 月 30 日)。为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主要是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组织化解,动态清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和化解。在工作程序上要做到“四重新”,即:重新立案、重新调查处理、重新做出结论意见、重新审查结论意见。 重点抓好 3 个环节工作: 第 2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调查了解案情阶段(4 月 1 日—30 日):每位科级包案领导要在此期间同上访群众进行沟通,听取案情汇报,掌握案件实情,责任科室要同上访群众签订《信访事项双向责任书》。 2、制定措施阶段(5 月 1 日—30 日):承办责任科室和包案领导要深化分析案情,主动约访、下访,找准问题症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利用各种办法,因地因人因事制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解决问题措施,必要时可以召开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调度会、听证会进行讨论,并将措施形成书面材料。 3、落实措施阶段(6 月 1 日—30 日):基本做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就地化解。具体要求是:将制定好的解决措施同上访人沟通,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求合理的、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