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XX 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阔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各区、县(市)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学校为主体原则
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是中小学校
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自愿选择原则
中小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
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加
(三)法律规范服务原则
围绕培育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则
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纳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鼓舞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稳妥推动原则
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
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第 2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区、县(市)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