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主 要 工 作 ( 一 ) 成 立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领 导 机 构 , 建 立 社 区 矫 正 领 导网 络 。 1、 成 立 了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街 道 书 记 担 任 社 区矫 正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 街 道 行 政 副 主 任 担 任 副 组 长 , 综 治办 、 司 法 所 、 公 安 派 出 所 、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所 、 财 经 所 、 民政 办 等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成 员 。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司 法 所 , 司法 所 长 兼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 具 体 负 责 社 区 矫 正 的 日 常 工 作 。 2、 成 立 了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站 , 由 社 区 主 任 任 工 作 站 站 长 ,主 要 协 助 抓 社 区 矫 正 对 象 的 日 常 管 理 和 帮 助 教 育 ( 二 ) 建 立 协 调 配 合 的 工 作 机 制 , 完 善 各 项 工 作 制 度 。 1、 根 据 省 市 文 件 精 神 , 规 范 管 理 重 点 解 决 了 矫 正 对 象衔 接 、 矫 正 执 行 、 管 理 监 督 、 考 核 奖 惩 、 期 满 解 除 矫 正 等 环节 和 各 成 员 单 位 职 责 的 明 确 和 相 互 之 间 的 配 合 , 并 在 实 践 中构 筑 协 调 的 工 作 机 制 。 2、 规 范 了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四 上 墙 ” 内 容 。 为 使 我 街 道社 区 矫 正 工 作 规 范 有 序 开 展 , 扩 大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开 展 的 知 晓面 , 司 法 所 根 据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 做 到 了 工 作 流 程 上 墙 , 工 作职 责 、 任 务 、 纪 律 上 墙 , 领 导 组 织 机 构 上 墙 , 矫 正 对 象 网 络图 上 墙 , 便 于 广 大 干 部 群 众 了 解 知 晓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 ( 三 ) 营 造 氛 围 , 加 强 宣 传 , 扩 大 社 区 矫 正 的 影 响 和 广大 群 众 的 知 晓 率 。 社 区 矫 正 对 普 通 百 姓 来 说 是 一 项 新 的 事 务 , 对 街 道 办 事处 、司法所等各成员单位来 说 一 项 新 的 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