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CNCA-00C-008: 2018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自 我 声 明 实 施 规 则 引言 为 深 化 质 量 认 证 制 度 改 革 创 新 、优 化 认 证 程 序 ,通 过 对 标 国 际 先进 合 格 评 定 制 度 鼓 励 企 业 强 化 主 体 责 任 、减 轻 制 度 性 交 易 成 本 ,在 确保 强 制 性 认 证 制 度 体 系 持 续 有 效 健 康 运 行 的 同 时 ,允 许 部 分 强 制 性 认证 目 录 内 的 产 品 在 符 合 性 风 险 基 本 可 控 的 前 提 下 ,由 生 产 者( 制 造 商 )采 用 自 我 声 明 方 式 证 明 其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能 够 持 续 符 合 强 制 性 产 品 认证 适 用 标 准 及 实 施 规 则 相 关 要 求 。 为 规 范 强 制 性 认 证 自 我 声 明 中 所 涉 及 的 相 关 活 动 ,制 定 本 实 施 规则 。 产 品 生 产 与 供 应 链 所 涉 及 各 相 关 方 ,应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范性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产 品 设 计 、 生 产 、 进 口 、 销 售 、 商 业 使 用 及 合 格 评定 等 活 动 ,以 确 保 所 提 供 产 品 能 够 持 续 符 合 强 制 性 认 证 适 用 标 准 及 实施 规 则 的 相 关 要 求 。 本 实 施 规 则 中 所 指 的 “自 我 声 明 ”是指 :生 产 者 依据本 实 施 规 则附件 一中 的 “自 我 声 明 程 序 A”或“自 我 声 明 程 序 B”所 实 施 的 “合格 评 定 +符 合 性 信息报送+自 我 声 明 ”的 符 合 性 评 价方 式 。 自 我 声 明 与 符 合 性 信息报送可 能 涉 及 以 下 相 关 方 :生 产 者( 制 造商 )、授权代表、生产企业、进口商 、销售商 、商 业用户等。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且被允许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及实施规则相关要求的产品,须在完成对产品适用标准及相关要求符合性(以下简称产品符合性) 评价、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并标注 CCC 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1 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强制性认证中以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符合性的合格评定活动所涉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