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背景知识 第二部分 安全保障 第一单元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管理》第二章第五节 第二单元 特殊工种配备 ——《法规》第六章 第四节 第三单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 ——(《管理》第二章 第四节) 第四单元 企业安全培训的法律责任 ——《管理》第二章 第十节 ——《法规》第六章 第三节 第五单元 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管理》第二章 第九节 ——《法规》第五章 第八节 第六单元安全项目承包、设备购进等相关方管理 ——《管理》第二章 第十三节 第一单元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管理》第二章第五节 一、机构设置要求 二、人员配备要求 所谓组织保障,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保障;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一、机构设置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2.除上述以外,从业人员在 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 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 t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单元 特殊工种配备 ——《法规》第六章 第四节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