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 一、审定范围 新饲料,是指我国尚未批准使用的新研制开发的饲料
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我国境内研究、创制的未经农业部审定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主要类别: (一)在我国境内研制的创新型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二)其他国家己批准生产、销售,我国尚未批准生产,在我国境内研制的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三)我国境内其他行业使用,首次应用于动物养殖的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四)我国已批准使用,但工艺有重大改进或扩大适用范围的饲料添加剂和新剂型
(五)其他符合《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二、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表》(见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见表2《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申请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材料一览表》)
(二)申报材料使用A4规格纸,正文小四号宋体打印
材料中所有试验报告应加盖试验承担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按《申请材料一览表》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申请表》应置于申报材料的首页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三、《申请表》的填写 (一)通用名称:能够反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并与申请材料中的通用名称一致
(二)商品名称: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时拟采用的名称,没有的可以不填写
(三)产品类别:按饲料工业通用术语( GB/T 10647) 分类
(四)外观:说明产品的颜色、气味、形状(粉末、颗粒、结晶、块状)和状态(固态、液态)
(五)有效成分及含量:有效成分名称及含量保证值
(六)其他成分及含量:其他成分名称及控制指标
(七)研制单位:研制该产品的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并加盖研制单位公章
(八)生产企业: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名称、地址和邮编,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