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实 施 指 南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组织编写 一、概 述 《评价标准》包括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以及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综合评价
《评价标准》中的大多数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具体的基本要求编制而成
编制时,还结合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CB/T 28001 一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以及将出台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项标准要求,力求各项规定要求的一致性
《评价标准》的编制目的在于,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的评价制度,指导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评价标准》的编制使评价方和被评价方均有统一的标准可依,被评价方参照标准,可找出自身不完善的地方加以完善提高;评价方根据标准进行系统的客观的评价
这样,一方面帮助施工企业转变安全管理理念,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的主动控制,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评价的完整体系,转变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提高监督管理实效,促进安全生产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评价标准》可用于企业自我评价、企业上级主管对企业进行评价、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对企业进行评价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他相关方(如建设方)根据需要也可依《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评价
目前,主要用于企业自我评价
国务院令第 397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评价方式可依据平时各相关方的检查记录,也可在评价时抽查若干个工程项目,通过抽查工程项目的情况,以点带面,反映企业真实的安全管理情况,以便客观评价
二、 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