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创建和形成晋江特色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平台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数字城管”建设要求,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明确城市管理相关专业部门职责,借助数字网络技术,整合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晋江建设成为宜商宜居城市,支撑晋江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要从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二)规范建设原则。严格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 (三)资源整合原则。充分挖掘、整合、利用我市现有的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稳步推进原则。按照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渐展开”的方式稳步推进,先在市区建成区试点,分期逐步向外围拓展,成熟一期推进一期。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一期工程涵盖市区青阳街道、梅岭街道全部区域和罗山街道部分区域(即罗山辖区晋光路、世纪大道、和平南路合围区域),地域面积约20—30平方公里,2010年 6 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期工程涵盖市区罗山街道一期工程以外区域、西园街道、灵源街道和新塘街道辖区,计划在 2013年底建成投入运行; 三期工程涵盖全市各镇规划区、主要工业区和主要道路沿线两侧,实施的时间根据一、二期工程运行成效确定。 (二)对象范围 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对象的范围。 四、机构设置 设立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机构(暂名“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承担的职能包括: (一)负责组织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二)负责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采集、分类、派遣,指挥、协调各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