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儿童玩具致伤增速快 别让玩具沦为“儿童杀手”:最简单的废物利用手工 别让玩具沦为“儿童杀手” 资料图:玩具。中新社记者杜洋摄 让伪劣儿童玩具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法律责任,毕竟属于“马后炮”。谁也不同意买到劣质的儿童玩具,让自己的孩子受到损害。 玩具是儿童观察和了解世界的好伙伴,其质量好坏关系到孩子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但一些“三无”玩具和残次品玩具却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屡屡导致儿童安全事故。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前三季度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显示,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增速较快,0 岁至 14 岁儿童在总损害案例中占比持续增长,从 2024 年的 11.31%增长到 2024 年前三季度的 16.21%。(《经济日报》12 月 10 日) 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儿童玩具沦为“儿童杀手”,这个新的趋势的确令人担忧。儿童天性好动,但出现了玩具致伤问题,责任能在孩子身上吗?作为一个特别的消费群体,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差,玩具厂商开发和制造玩具时就应当知道,这些产品的服务对象是孩子,理应想方设法避开他们受到损害。从政策法规上看,我国对儿童玩具不乏相关质量标准。比如,从 2024 年 10月 1 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国家玩具技术安全法律规范》,对玩具产品的技术安全标准就有严格的要求,规定没有达到新法律规范的儿童玩具不准出厂销售。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儿童因为玩具受到损害的事例,仍时有发生。翻看新闻报道,在玩具使用过程中,让孩童受到损害的,不仅有机械物理损害、化学损害、电损害、烧伤烫伤等,还有误食或误塞小零件等造成的损害。这些问题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儿童玩具质量不过关造成的。 第 2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若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若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假如儿童玩具属于“三无”产品,没有生产者的信息,销售者有义务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者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对于伪劣儿童玩具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而一旦触犯刑法,构成生产、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