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 计量法规、 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规定》等——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计量规章:计量规章及技术法规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二、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是 1985 年 9 月 6 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自 198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计量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计量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计量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
其主要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1)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对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3)工作内容:建立计量基准 (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2、计量监督计量监督是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进行的计量管理
在我国是按行政区划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强制检定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