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地测防治水科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第 1 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 第 2 条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协助技术矿长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 3 条 参加编制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 4 条 落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第 5 条 参加矿井长远规划、生产接续、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费用计划编制。 第 6 条 组织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 7 条 实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分析影响安全因素,对生产技术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第 8 条 参加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 9 条 参加矿井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 10 条 组织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统计、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上报各种数据、资料和报表及台账。 第 11 条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探放水科研攻关。 第 12 条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责,常常深化井下,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制止“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