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来劳务协作单位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规范和有效性,以加强对外来劳务工的管理,确保劳务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本标规定用于公司范围内有资格对外签订及执行承发包合同的部门和个人,以及单项工程承包和基建工程承包等形式在公司进行生产活动的各类外来人员
2 引用标准\文件
无3 职责 3
1 生产管理部 3
1 负责对外包工程公司相关资质的审查和工程合同及安全协议的签定等
2 负责对受委托的项目工程的外包工程公司相关资质的审查合同及安全协议的签定
2 安管部3
1 负责对外包工程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 负责对新进员工公司级安全培训
3 各用工部门 3
1 负责所管辖劳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 外包工程公司 3
1 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络
2 职工在岗期间的安全管理
3 职工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
4 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 人力资源部 4
1 对进本公司工作的人员名册进行备案
4 定义5 管理程序 5
1 合同的签订 5
1 公司生产管理部在与外包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前要对外包工程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5
1 有法人代表或具有代表资格(即法人代表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的委托人)的人员领队;5
2 必须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安全员证书的专职(兼职)安全员;5
3 签订的合同、协议与营业执照上经营业务范围要一致;5
4 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5 具有安全教育和一定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能力;5
6 技术水平能达到工程及企业和劳动部门的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