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 XX 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 鉴 证 报 告 单位签章: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 28 日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 大明所税鉴字 2010(185)号 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项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查证
我们查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凭证、账册、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同时还包括查阅、核对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查看现场
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出具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
经审核,贵单位“”项目: 土地增值税相关数据 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 1、货币收入其 2、实物收入中 3、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总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四项成本其 4、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成本中 5、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 6、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额 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免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项目竣工清算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为特此报告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63,233,652
6063,233,652
60 53,997,561
553,393,363
15 35,443,632
10 3,883,699
533,509,467
727,767,399
05 0 00 附件: 1、《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表》 2、《土地增值税缴款情况汇总表》 3、《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 4、《扣除项目汇总表》 5、《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鉴证表》 6、《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鉴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