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一、评审指标:评审指标为三个部分,满分100 分
政治思想表现(最高20 分), 2
学习成绩(最高50 分), 3 专业实践(最高25 分), 4
科研( 5 分)二、评分标准:(一)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表现(20 分)1
研究生导师对学生品行的综合评价(10 分)导师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①是否尊重老师、遵守纪律且能虚心听取并采纳老师所提出的意见,不断的完善自我;②学 生思维是否严密、活跃,且有强烈的求知欲;③是否具有吃苦耐劳和创新精神;④是否全身心致力于提高专业技能;⑤专业方向课学习成绩是否优异; ⑥是否能摆正学习和从事第二职业(如家教)的关系;⑦是否存在长期(屡次)请假到校外或外地打工,影响学习的情况; ⑧是否 诚实守信,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⑨是 否安心于专业实践工作; ⑩是否有其它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行为
注:导师应充分利用好其为研究生教育第一责任人的权利,认真对学生的品行进行量化评价,评分应适当拉开档次,以利于培养研究生努力向上的进取心
学生此项得分为0 分,视为导师不同意推荐其参评此项奖学金,该生不能参评; 学生若对导师的评价持有异议, 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诉
研究生辅导员对学生品行的综合评价(5 分)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①是否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②是否存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擅自旷课的、隐瞒缺课次数或以不当方式取得考试成绩、无故迟到或早退;③是否积极参与集体生活,是否有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擅自不参加文体活动,或者中途无故退出
④是否有谩骂、造谣生事等不尊重老师、侮辱同学、干扰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⑤是否的破坏教室、寝室楼内等公共场地卫生,经教育不改正的行为;⑥是否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