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退平安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削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第 16 令)等法律、规矩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平安生产法律、规矩、规则、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普通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普通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立即整改排解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该所有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平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法律规范监督检查的办法和程序,实行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退事故隐患
第五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患,要理出清单,准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便准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
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县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状况,作出是否摘牌打算
第八条 县政府、县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实行措施能够消退的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