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所需材料 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所需资料 一、进窗口所需原件 1、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机电矿长安全资格证、生产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矿长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安全资格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9万吨 3 名、15 万吨 5 名、30 万吨 10 名); 《开采设计方案》批复文件、《安全专篇》批复文件;救护协议、供电协议、保险合同
二、所需提供资料 1、《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说明书(附电子版); 2、近几年瓦斯等级鉴定情况相关文件; 3、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4、采掘工程平面图(巷道部分)缩小成 a3 图纸,将井下所有密闭、风门编号上图,并在空白处列表说明每个风门和密闭的位置、性质、用途后加盖煤矿公章
(性质是指如永久密闭、临时密闭、防突风门、联络风门、单向风门、双向风门等); 5、联合试运转期间工作计划; 6、联合试运转期间承诺书 7、对联合试运转现场验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方案; 8、对联合试运转现场验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自查报告
煤矿企业申报联合试运转所需资料(亦为政务中心窗口预审资料) 1、煤矿企业对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的自检报告; 2、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3、《开采方案设计》及《安全专篇》的批复文件; 4、煤矿向县工能局申报试运转的申请报告;(放在资料汇编第一页); 5、县(市、管理区)煤炭管理局对煤矿联合试运转的上报文件; 6、有关证照
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生产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矿长安全资格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特作人员资格证书、其他入井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7、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置相关文件(盖章) 8、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建立矿山救护队或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如供电协议、保险合同、五职矿长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