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心得体会11 月 27 日,《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千万工程”的专项法规,首次将“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上升为制度成果。《条例》共 8 章 58 条,重点围绕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深化人居环境提升、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优享、加强文化保护传承、促进村庄治理优化等内容,提出应当根据人口规模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合理确定村庄类型,结合本地乡村风貌特色,推进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环境改善一体谋划;对农村集体财产进行系统化运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完善农村供水、供电、交通体系,统筹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资源;保护、传承乡村文化遗产,加强乡村文化供给;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等具体要求,旨在结合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需求,推进农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千万工程”深刻改变了浙江乡村发展理念、产业结构、治理方式和城乡关系,通过立法,有利于基层深入理解、有效运用这一宝贵经验,进一步助推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从法治层面对浙江乡村多年探索的肯定。得益于“千万工程”,许多村庄环境和村民收入同步蝶变,乡村可持续发展从此有了法规指导。2024 年 1 月,中央一号文件对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部署。在这个关键节点立法,有着深远的考量。全国怎么学,要有可示范可推广的制度样本;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也要以法规制度保障新时代“千万工程”持续深入推进。2024 年初启动立法程序以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千余条。《条例》系统提炼了浙江实施“千万工程”的经验做法,包括人居环境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优享、文化保护传承、村庄治理优化等,还单设“工作体制机制”一章,对健全财政投入、用地指标、数字赋能等要素保障作出规定,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条例》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同时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如结合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需求,对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乡村文化品牌等提出要求。浙江实施‘千万工程’的重点已转向乡村运营,《条例》强化了这一趋势,凸显了对未来乡村发展的引领力。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将于 2025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