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制度为了规范XX经营管理秩序,加强对XX的监督管理,保护各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XX繁荣和健康发展,(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XX经营管理制度》
一、经营管理保证金制度1
商铺经营者须于签订《XX联营合作协议书》时按协议约定一次性足额交纳经营管理保证金
公司有权从经营管理保证金中扣除以下款项:(1)商铺经营者应当交纳的因经营商铺产生的各种费用
(2)商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等其他第三方支付的退货款或赔偿款等
(3)违反经营管理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时时应当向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交纳的罚款
(4)应向公司交纳的保底联营收益
联营结束后,商铺经营者结清联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后10日内公司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商铺经营者
经营管理保证金不足时,商铺经营者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每延期一天,须向公司支付经营管理保证金总额%的滞纳金
商铺经营者违反《XX联营合作协议书》的,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营业时间管理1
商铺的营业时间暂定为每天的点到点
如有特殊情况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协商
商铺经营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关门、停业
否则由商铺经营者承担责任,公司有权对其处以3000--10000元的罚款
如遇XX组织的营销、庆典等活动时,应按XX统一的时间安排无条件做出暂时性调整
三、人员管理1
商铺经营者根据经营项目类别自行招聘符合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如变更工作人员的,应报公司备案
商铺经营者所聘用人员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商铺经营者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薪资、依法缴纳劳动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等费用
商铺经营者所聘用人员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
如违反,公司有权处罚或要求商铺第1页,共5页
经营者撤换该人员
商铺经营者所聘用人员的行为影响公司或XX信誉的,商铺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