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 件 未 按 期 申 报 抵 扣 增 值税扣 税凭证抵 扣 管理办法 一 、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印章。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 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 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 同 及企业内 部 相 关处 理决 定 。对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 亡 或者突发危 重 疾 病 的,应提供公 安 机关、交通 管理部 门 或者医 院 证明;有 关司 法 、行 政 机关在 办理业务或者检 查 中 ,扣押 、封 存 纳税人账 簿 资料,导 致 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应提供相 关司法 、行 政 机关证明。对于因税务机关信 息 系统 或者网 络 故 障 原因 2 造 成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 未 能 按 期 申 报 抵 扣 的 , 主 管 税 务 机 关应 予 以 核 实 。 ( 四 ) 未 按 期 申 报 抵 扣 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 复 印 件 。 三 、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受 理 纳 税 人 申 请 后 , 应 认 真 审 核 以 下 信 息 : ( 一 ) 审 核 纳 税 人 交 易 是 否 真 实 发 生 , 所 报 资 料 是 否 齐 全 ,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 未 按 期 申 报 抵 扣 的 原 因 是 否 属 于 客 观 原 因 , 纳 税人 说 明 、 第 三 方 证 明 或 说 明 所 述 事 项 是 否 具 有 逻 辑 性 等 。 ( 二 ) 纳 税 人 申 请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 稽 核 比 对 结 果 是 否相 符 ; ( 三 )《 已 认 证 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 清 单 》 与 增 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