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等。 2 定义与分级 2.1 事件定义 因连续暴雨或行洪发生洪涝,对施工作业区域的人员、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2.2 事件分级 2.2.1 Ⅱ级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连续暴雨造成基地住宅、厂区、道路被淹,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b)施工作业区域因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的。 c) 所属区域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本地区防洪应急预案的。 3 预测与预警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1 预测及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汛期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测信息: a)上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发布的汛情信息、通报、通知等; b)上级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向 应急指挥中心告 知的汛情预警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经风险评估 得 出 的发展趋 势报告 ; d)来自基地及施工单位的汛情报告; e)其它汛情信息来源。 3.2 预警及预警发布 3.2.1 预警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b)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汛情变化,对洪涝灾害事件进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3.2.2 预警发布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b)预警信息包括洪涝灾害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 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令。 4 报告、接警 4.1 报告与接警 4.1.1 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基地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30 分钟。 4.1.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洪涝灾害报警,应详细了解并登记《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登记表》。 4.1.3 报告内容 基地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受灾时间、地点; b)洪水、水位、气象情况,; c)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 情况; d)受灾人员的情绪 ; e)已采取的措施; f) 救 助 请 求 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