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劳动合同(适用于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甲方:乙方:签署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第二条 乙方:性别:
文化程度: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培训机构名称:
出生日期:年月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甲乙双方选择第种期限劳动合同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担任岗位工作
(1)一般家务 ; (2)孕、产妇护理 ; (3)婴幼儿护理 ; (4)老人护理 ; (5)家庭病人护理 ; (6)其他: (可填写多项 )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甲方应向乙方告知用户情况和服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并合理安排乙方工作
第十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