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抽堵盲板安全技术规定第一条 为保证待修系统或设备与生产系统有效地隔绝,在所有连接处均须堵上盲板,以便安全检修
第二条 凡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介质之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必须遵守本规程
抽、堵盲板前的准备工作及要求: 第三条 抽堵盲板工作由设备交出单位(生产车间)负责
必须办理检修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画出盲板图,以便查对
第四条 抽堵盲板负责人,须向参加工作的人员交待任务、工作方法、工艺过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仔细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五条 生产车间指定的监护人员,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
必须严守职责,督促工作人员按章作业;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或令其撤离现场
必要时,卫生、消防、气防站等人员到场监护
第六条 作业前,待修设备管线或系统必须放压,但要保持略高于大气的压力,防止吸入空气,并降温到 40℃以下
如有困难,必须实行有效措施,并经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
意见不一致时,请示生产厂长,批准后方能作业
第七条 离地面三米以上的作业,须搭设脚手架和平台
第八条 室内作业必须打开门窗,实行强制通风措施
第九条 现场挂上明显警戒标志,无关人员撤离险区,必要时停止附近的生产、检修工作
第十条 作业现场 30 米内禁止动火(包括正在进行的动火),禁带引火物及易燃物
第十一条 准备工作就绪,经值班工长检查,确认无问题并有监护人员在场,方可开始工作
第十二条 大、中修项目盲板抽、堵完成后,须经工艺技术员按盲板图核对无误,方可交出修理或投入生产
抽堵盲板时的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 从事有毒物料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作业过程中不得脱下面具
第十四条 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的人员,须穿戴防酸面具及衣靴
第十五条 工作时间过长,应轮班休息(一般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