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 XX 市委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XX 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任务(一)整治范围在 XX 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1
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在建违法建设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 1 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XX 年 XX 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XX 年 XX 月底,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 XX%;XX 年 XX 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时限(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违章立制等 6 个方面工作
各镇街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物业、消防等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数据台账
(XX 年 XX 月底前,完成全部排查认定工作)2
各镇街、区委宣传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营造出全民支持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