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建筑业管理处关于转发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青建管字〔 2010〕51 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青建管字〔 2010〕51 号)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附件:青建管字〔 2010〕51 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认真 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1 年开始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要求详见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附件 1)及《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附件 2)
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2.《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整治通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 12月 12日印发附件一: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鲁建发〔 2010〕14 号】精神,决定2011— 2013 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
为使我市住宅 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