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1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晰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七、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八、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突发时间应急处置方案;v1.0 可编辑可修改2 十二、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制作单位(公章) :年月日v1.0 可编辑可修改3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2、培训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参加培训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 享受本市职工培训补贴。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全面负责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如下:制订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纸业道德教育。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制订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各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天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周1 至 2 次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检查内容包括各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能满足正常原作的要求,以及食品进货、存放、陈列和销售过程。发现设施设备破损或无法运作的情况,以及包装不严实、过期、腐烂变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