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病假规章制度范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病假规则制度范本最新 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讨论,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一)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托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二)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实必需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实,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实无效
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实;七天以上者以及延续病假超过七天者,携带相关资料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需转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未履行转诊手续者,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实无效
本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长应对院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实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职工出差或探亲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实由职工所在科室报主管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待职工返院后一周内必需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假期有效时间最长 7 天,如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需回医院治疗和疗养,在外地办理住院治疗的例外
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实无效
(五)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休病假期间的待遇及假期的计算: (一)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延续计算
(二)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病休的,执行病假工资(即在见习期工资中减发 30%部分),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每月病假超过 7 天(含 7 天)免发当月岗位津贴
不足 7 天满 3 天(含 3 天)发 50%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