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XX 省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回报骨干职工多年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公司对中高层人才的重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中适用对象包括各部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及公司总经理助理。 第三条适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有资格申请本规定下的车补: (一)处于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二)持有本人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 (三)申报享受车补的汽车为本人的私家车; (四)私家车用于本人上下班或与本人工作有关的用途; (五)申报享受车补的私家车有合法来源、手续齐全。第四条补助办法及明确事项 (一)经公司批准,符合本规定享受私家车补贴的职工每月享受固定车补:部长助理、副部长 500 元/月;部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部长 800 元/月;总经理助理 1500 元/月。补助金额从本人工资中按月发放。 (二)凡是享受车补的人员,外出办事公司不再另行派车,超出棋盘井 20 公里外出为单位办事,按照里程数给予补助,每公里补助 0.8 元,出差回厂后依据《车辆油料补助申请单》(见附件一)由车辆管理员核准补助油料数量后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采用报销方式报销,费用支部门用车费。 (三)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车辆所属人负责。 (四)行政部要建立公司车补台账,严格按照《XX 省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车辆补助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已经享受车补的公司职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享受本规定下的车补: (一)职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留厂察看期间; (二)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尚未赔偿的; (三)职工积欠公司资金或款项,经催告后归还之前的期限; (四)女职工在生产休假期的; (五)职工休病假超过一个月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享受车补的私家车灭失、转卖、赠与等,未进行重新申报之前的; (七)享受车补的私家车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依法扣留或依法被司法部门扣留处理的; (八)职工与公司发生仲裁或诉讼期间; (九)公司认为需要暂停车补的其他事项; 暂停享受车补的上述事项消失,职工进行重新申报,自公司批准之日起,职工恢复享受车补。第六条已经享受车补的公司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取消享受本规定下的车补: (一)经公司考核认定,不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适用对象的; (二)公司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适用条件的; (三)职工与公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