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免收农业水费有关问题的思考 对当前农业水费的思考 王大全楼豫红 (XX 省农田水利局成都 610015) 摘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灌溉水费收取越来越引起外界的关注,请求政府减免农业水费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文根据 XX省农业灌溉水费计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灌区的灌溉水价、农民对水费的承受能力,提出了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农业灌溉水价,坚持在农民承受能力基础上计收农业灌溉水费的同时,政府补贴水费缺口的政策建议,最终实现灌区的良性运行
关键词:农业;水费;收缴;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涉农收费更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相关各方对农业水费的讨论越来越多,请求政府减免农业水费的呼声越来越高
每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都会涉及此议题
但农业水费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一免了之”
应该在合理确定水价的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的承受能力收取,缺口部分由各级财政足额补贴,以实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1 四川农业水费情况 11
1 农业水费收取情况 我省目前农业水费计收方式主要为灌溉受益田(土)按亩计收,部份灌区按用水量计收
收取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委托县、乡(镇)财政代收;二是灌区采取自收;三是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灌区,通过协会进行收取
近几年,我省水利工程每年提供农业灌溉用水大约 150 多亿立方米,灌溉农田面积约 3700 多万亩
按照现行收费标准,2008 年全省农业水费 应 收 32660
22 万 元 , 实 收 28576
17 万 元 , 实 收 率87
2009 年 全 省 农 业 水 费 应 收 32179
65 万 元 , 实 收28811
07 万元,实收率 89
2010 年全省应收农业水费31748
63 万元,实收 26224
36 亿元,实收率 8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实际收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