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免收农业水费有关问题的思考 对当前农业水费的思考 王大全楼豫红 (XX 省农田水利局成都 610015) 摘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灌溉水费收取越来越引起外界的关注,请求政府减免农业水费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根据 XX省农业灌溉水费计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灌区的灌溉水价、农民对水费的承受能力,提出了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农业灌溉水价,坚持在农民承受能力基础上计收农业灌溉水费的同时,政府补贴水费缺口的政策建议,最终实现灌区的良性运行。关键词:农业;水费;收缴;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涉农收费更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相关各方对农业水费的讨论越来越多,请求政府减免农业水费的呼声越来越高。每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都会涉及此议题。但农业水费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一免了之”。应该在合理确定水价的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的承受能力收取,缺口部分由各级财政足额补贴,以实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1 四川农业水费情况 11.1 农业水费收取情况 我省目前农业水费计收方式主要为灌溉受益田(土)按亩计收,部份灌区按用水量计收。收取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委托县、乡(镇)财政代收;二是灌区采取自收;三是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灌区,通过协会进行收取。近几年,我省水利工程每年提供农业灌溉用水大约 150 多亿立方米,灌溉农田面积约 3700 多万亩。按照现行收费标准,2008 年全省农业水费 应 收 32660.22 万 元 , 实 收 28576.17 万 元 , 实 收 率87.5% 。 2009 年 全 省 农 业 水 费 应 收 32179.65 万 元 , 实 收28811.07 万元,实收率 89.5%。2010 年全省应收农业水费31748.63 万元,实收 26224.36 亿元,实收率 82.6%。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实际收入减少的情况下,水费优先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用于工程维修养护的投入相对较少,仅能维持工程低水平运行。 1.2 免交农业水费情况 2005 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后,XX 省财政状况较好的一些市、县已经开始探索农民免交农业水费,即农业水费由财政转移支付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截至 2010 年底全省已经有 XX 市各县(市、区)、XX 市温江区、XX 县区、XX 县区、XX 县区等县(市、区)农民农业灌溉用水不再缴纳水费,水费由当地财政转移支付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22 免征农业水费带来的影响分析 免征农业水费,此举有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