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范文 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近年来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汇报如下: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 1992 年以国务院令第 101 号颁布,为贯彻落实该条例精神,1997 年省政府颁布了《XX 省实施办法》,并于 2003 年 12 月经修订后,以省政府令第 80 号重新颁布。《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站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高度,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方法、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在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大型创建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强化学习宣传,营造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良好范围 1、积极推进《条例》学习。《条例》是一部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规章,是城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多年来,始终将加强《条例》的学习作为重点,多次邀请法律专家对全体城管干部职工进行了系统的《条例》学习,并结合普法工作和《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操作、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通过严格测试和考核,执法人员贯彻《条例》的意识、执法水平和素质、法规应用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 2、扎实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一是在平时加强宣传报道的同时,结合大型城市创建和整治活动,多次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反《条例》的行为予以曝光,以播放贴近生活的宣传形式,着力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和宣传效果。每年在各类媒体刊发报道 100 多篇。二是通过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制作版面、设立咨询台等宣传途径,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条例》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有效增强了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以贯彻《条例》为引领,坚持不懈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治理 1、市容市貌显著改观。一是市容整体形象初步显现,重点部位不断规范。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和规模不断扩大,现代化城市形象雏形已显,城市管理工作也随着不断加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