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轻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指导山东省轻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轻工业各类相关企业
三、全省轻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应当根据全省轻工业企业各分类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采纳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
其中: 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 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 1、H 10,抽 100%
2、10<H 100,抽 10 台
3、100<H<500,抽 10%
4、500 H 1000,抽 50 台
5、H>1000,抽 5%
四、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以 1000 分为满分
被考核企业的得分计算方法: 各项目实得分之和 [1000 (1000-各空项分之和)] 项目实得分:抽样台数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目的得分;如三台同样设备 A、B、C 三台设备,分别得分 5 分、7 分、6 分
该项目总得分为:(5+7+6)/3=6 分
否决项不符合,则该台设备不得分
注:食品加工企业每条项得分按企业安全标准化汇总表所占分值计算
即:汇总表所占分值 (检查得分 100)=实际得分 五、安全标准化企业分为二个等级 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 800 分; 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 650 分; 各空项分之和超过 300 分的,不得评为省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六、考核评级的程序: 1、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考评小组进行自评
2、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承担安全标准化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