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用工种鉴定申报条件 通用工种鉴定申报条件 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
(2)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3)本职业或相关专业高等教育院校的在校生,学习 1 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育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中等教育学历证书且年满 30 周岁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申报条件补充说明: (一)在申报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限、资历可放宽至两年
1、本职业全国或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