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公安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乡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实行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危险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范围和条件本《预案》所称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乡区域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爆炸事故
发生爆炸事故后,如不实行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 1 页 共 1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3、一次造成 10 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4、公路和交通运输发生一次死亡 6 人以上事故的; 5、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的电力事故或因电力设施严重损坏引起事故的; 6、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 7、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 3 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 3 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9、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的企业安全事故的; 第 2 页 共 1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0、其它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的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1、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总指挥认为有必要